产检费用要走生育保险报销,前提是在产检时并没有用医保卡进行支付,就可以在事后申请生育险报销产检费用。只需准备好社保卡、宝宝的出生证明、银行卡、身份证以及产检收据到当地的服务单位进行报销即可。但产检费用的报销金额是固定的,如果未达到报销金额按实际金额进行支付,如果超过报销金额只能按照当地的固定报销金额报销,超过部分需要自费。
生育保险是一个地方法规,因此相关费用报销流程各个地区也有区别。以下列举广州和上海地区的产检费用报销流程:
符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,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、生育医疗费补贴。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:
经批准再生育的,另需提供市或者区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。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《劳动手册》。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,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。
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,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、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。对符合条件的,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,并予以一次性计发;对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书面告知。
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产检费用报销规定,具体的报销费用情况要看当地的规定。一般情况下,女性在参加生育保险后,大部分产检费用都是可以进行报销的,不了解可以去往当地政府咨询相关事宜,准备好需要的资料,做好万全的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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